首页 > 行业动态
你知道昆山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哪些是属于“谣言”吗?
发布日期:2016-03-01

目前昆山公积金最新政策到底有哪些?贷款首付多少?利率为多少?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否调整……下面昱腾劳务派遣小编就为您盘点昆山最新的公积金政策


新政一:公积金贷款轮候放款6个月 

通知中指出,自2015111日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分支行机构(包括昆山)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审批通过日期排序,全面实行轮候放款。购买新建住房申请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6个月放款。具体为:

(一)购买新建住房申请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6个月放款。其中,贷款审批通过日至购房合同载明的交房日不足6个月的,在交房日前放款。

(二)购买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申请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2个月放款。其中,未采用贷款托管方式交易的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在新的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完成,他项权证到位后放款。

(三)贷款审批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知书》。

(四)贷款放款日遇节假日的,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放款。

新政二:108日公积金异地贷款全面执行 异地购房福音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知,要求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通知108日起执行。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通 知要求,2015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 际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最长贷款期限为 30年。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新政三: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降低至20% 利好改善型置业

建部、财政部与央行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自201591日起开始执行。

新政四:昆山启动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性贷款

为进一步缓解资金高位运行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昆山分中心经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及时启动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业务开展2个月以来,共向3849户职工家庭发放贷款8.5亿元,截至9月底,昆山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为92.95%

新政五:826日起公积金最新贷款利率下调为3.25% 利息更优惠

20158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其中5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25%。同时,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不变。

新政六:昆山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一)本次调整范围为我市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下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二)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4年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工资总额具体口径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执行,即工资总额是指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在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三)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苏州市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7700元,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此金额的则按最高限额作为缴存基数,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

(四) 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开展缴存基数调整。调整后的职工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年昆山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如职工上年月平 均工资收入确实低于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需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后进行调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年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五)缴存基数调整从201571日起执行。调整工作应在20151130日前完成,121日起,对缴存基数仍低于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将统一调整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20157月到单位办理调整月份之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在调整当月做一次性补缴。

(六)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同口径同时调整。

(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8%12%,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未达到上限比例的,可以继续上调。